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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老夫妇晨间散步遇劫

发布时间:2023-09-06 17:00:54

生前为五金店老板的死者叶木胜(73岁),是于今晨6时许,与妻子张秀玉(67岁)结伴到公园散步,孰知竟遇上悍匪丢掉性命。路人在见状后,实时施援,匪徒见形势不对下,便急速乘摩托逃离现场。该对夫妇的遇害过程,被附近店铺的闭路电视全程录下。据该对夫妇的女儿受访指出,其父母每天都在清晨时分出门,前往住家附近一带晨练。死者长女叶惠清(36岁)受询时透露,事发当时在清晨,该处商店尚未营业,鲜少有人路过,车辆驶过也很少,因此都不知道发生了抢劫案。她说,幸好案发现场同一排的一家银行的闭路电视,拍到案发过程。该闭路电视画面已交给警方查案,家人迄今尚未看过该段录像。叶惠清透露,父亲与母亲于今年3月到中国云南游玩,过后还到泰国,5月也计划与家人到槟城乘船出海畅游,更打算在本月再到中国旅行,未料此趟行程已无法达成。

华裔老夫妇晨间散步遇劫

抢劫罪是一种既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又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包括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以及那种为抢财物不顾他人死活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都是抢劫暴力犯罪的一种结果,是抢劫罪的组成部分。在抢劫财物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申,其杀人行为实际是实施抢劫行为的使用暴力部分,只定一个抢劫罪,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基本特征,如果单独定罪,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已不完全;抢劫行为如仅只抢得少量财物,又很难判处重刑。这样一来,图财害命这种抢劫杀人犯罪的本质特征就不能通过正确的定罪量刑得到揭示。这种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司法实际的分别定罪处刑的方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凡在实施抢劫财物行为过程中,因使用暴力,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或者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的,均应定抢劫罪一罪。这样可以做到更加准确地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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