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
1、犯罪目的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儿童性欲,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奸淫幼女。
2、行为方式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除了特殊情况下可以是性交行为外(如行为人是妇女,受害人是男童),大部分都是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而奸淫幼女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则只能是性交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是女童,也可以是男童。而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上文对“猥亵罪如何认定”、“ 猥亵罪与奸淫幼女罪如何区分”两个问题进行了辞简理薄地介绍,相信大家此时对猥亵罪有了一定的了解。猥亵罪是刑法中常见的罪名之一。有关猥亵罪的量刑问题,本文限于篇幅,在此不做讨论。生活中遇到有关猥亵罪的困扰时,可以向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