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指的是公民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理应适当补偿所增加的社会公共投入的费用。社会抚养费不能重复征收,如果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