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强奸罪?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准确认定强奸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客体要件。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
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触犯强奸罪的应该如何判处?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一般有以下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幼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