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南京市秦淮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我们公司借记卡里的密码被人篡改了,里面少了23万元的存款。”
报案人陈女士是新街口一家实体店的会计,这两天带着公司的借记卡去银行取钱,竟然发现密码对不上,便联系了在国外的女老板。没想到,女老板自己不仅没有修改过密码,而且发现自己实名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号上陆续收到23万元的取款通知短信。
“我们店是做国外代购生意的,女老板常年在国外,因为业务关系,她给我留了一张自己的实名借记卡,除了用于店里运营的正常开销,就是从国内给老板打外汇过去”,陈女士向民警反映道。
随后,警方与女店主马女士也取得了联系,确认了陈女士是在她授权的情况下保管使用借记卡用于公司运营的,她表示在得知密码可能被篡改后,自己立刻打开了手机的全球通功能,陆续收到一连串累计23万元的取款信息。
会计陈女士表示自己来店里工作不久,卡也一直是由自己放在公司的文件柜里,一般每个月会取一次卡进行相关财务支出。接下来,一个疑点迅速浮现了出来,原来文件柜的钥匙有两把,一把由陈女士保管,还有一把是由另一个员工备存,这名员工正是曾经在店里工作过的马女士的嫂子。
而此时,另一路侦查人员找到了重大线索,民警根据线索明确了该卡被取款使用的ATM机位置,并且通过监控发现了取款嫌犯。经过陈女士辨认, 画面中操控自助机取款的竟然是马女士的亲哥哥马某。
没过多久,马某就被缉拿归案。
虽然马某是马女士的亲哥哥但其采用非法手段谋取马女士利益的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即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