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罪的概念。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二)非法拘禁罪的特征。
1、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非法拘禁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4、非法拘禁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二、非法拘禁罪和刑讯逼供罪有何不同?
刑讯逼供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有:
(1)犯罪的对象不同。非法拘禁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人,没有特别的限制;但刑讯逼供罪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非法拘禁罪表现为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刑讯逼供罪则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是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但是刑讯逼供罪则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为目的。
(4)犯罪主体不同。非法拘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非司法工作人员将他人人身自由剥夺并采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应视具体情况而认定行为人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中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以非法拘禁罪对其定罪处罚;如果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