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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6:31

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1、是要约中有不可撤销的表示。

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作出,最直接和最清楚的方式是由要约人在要约中作一个有效的声明,如“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我们坚持我们的要约直到收到贵方的回复”等。另外,还可以从要约人的其他表示或者行为推断出来。

2、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依其信赖行事。

这种情况适用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原则,受要约人的信赖可源于要约人的行为,比如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有了解,或者以前在商业上就有来往等,因此相信要约人的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的信赖也可源于要约本身的性质,如对某一项要约的承诺需要受要约人进行广泛的、费用昂贵的调查,或者某一要约的发出意在允许受要约人继续向第三方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基于对要约不可撤销的信赖所做的行为,可以包括为生产所做的准备、购买或者租用材料或者设备、负担费用等等。只要这些行为在有关的贸易中可被视为是正常的,或者应是要约人所预见或者知悉的行为。如:甲是古董商,要求乙在三个月内修复十幅画,价格不超过一个具体金额。乙告知甲,为了决定是否承,有必要先对一幅画进行修复,然后才能在五天内明确答复。甲同意。基于对甲的要约的信赖,乙开始工作,甲在五天内不得撤销要约。再如:为合作参与一个项目的投标,甲让乙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要约。乙提出要约,对此要约,甲在计算投标价格时予以了信赖。在要约期限届满前,甲已投标,但乙通知甲,声称不愿意再遵守要约。因为甲在投标时信赖了乙的要约,因此该要约在期限届满前是不可撤销的。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应当怎么样撤回

要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交易秩序产生任何影响。在此阶段,应当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撤回要约通知在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应当认为要约尚未生效。

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它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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