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上有违法记录的,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用于证明居民无犯罪事实的一个证明。有“违法记录”说明只是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导致的行政处罚,不代表受到过刑事追究,行政处罚是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无犯罪记录证明上面显示有犯罪,说明原来触犯过刑法,也就是有前科。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上会有违法记录。
犯罪记录是指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违法记录是指因行政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会注明无犯罪记录,但也会在犯罪行为一栏上注明犯罪情况。
公安机关的档案记录一般都会记录你所有的违法犯罪情况。如果记录有误,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核实信息情况,有错误的情况要求修改。
如果没有犯罪违法,公安局给入了违法记录,那就应该找公安局申诉要求其改正以恢复你的名誉,如果申诉之后公安局还是不愿意更正自己的错误,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的
法律分析
没犯罪违法,公安局给计入了违法记录可以找公安局协商,如果公安局不容易去除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无犯罪证明有拘留记录,受过行政拘留的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所以行政拘留犯罪记录证明不会影响。具体如下: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违法记录”说明只是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导致的行政处罚,不代表受到过刑事追究,因此如果只是受过行政上的拘留处罚,但确实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依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给开具的可以向上级公安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分析
治安案件的“案底”,虽然可能会有但是影响不大。提问者需要区分“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在生活中有许多不法行为只构成违法而不构成犯罪,对这部分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事实不影响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是用人单位或其他机构去向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公安机关对此”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当然,行为人可以自行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时也可能单位让行为人自行获取,对于行为人而言,只要确实没有受过相应的处罚(对于提问而言特别重要,这里的“处罚”仅指刑事意义上的处罚而不是行政处罚),从刑罚理论上来讲,那就可以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派出所没有合理理由拒绝出具的,行为人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应规定,向其上级行政机关请求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如果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在公安机关是有违法记录的,会写明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上,但不会写在无犯罪记录证明上。可以向派出所领导反映,力争让其改过来,否则向其上级公安局反映。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会有。无犯罪记录,是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记录。违法记录,是受过行政拘留的记录。现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是一张纸,如果有违法记录,则填在违法记录栏,犯罪记录栏空。一般无违法犯罪记录就是只要受过行政拘留就没法开具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样的。
无犯罪记录,是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记录。违法记录,是受过行政拘留的记录。现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是一张纸,如果有违法记录,则填在违法记录栏。犯罪记录栏空。一般无违法犯罪记录就是只要受过行政拘留就没法开具了。
一般开具的是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所需材料:
(一)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二)本人申请。
(三)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四)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五)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六)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