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4-15 18:35:58

眼睛伤残鉴定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等因素综合判断伤残等级,比如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为五级工伤;属于他人侵权造成损害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比如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为重伤一级;其他。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4.1.1综合判定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附录A为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

附录B为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温馨提示:
本文【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