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的关键在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事件先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区县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市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如果对再次鉴定结论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最终判决。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报告通常包括三个层次:
1、是否属医疗事故。
2、属几级医疗事故(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医疗人员负有哪种责任(完全责任,医疗机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3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10%的赔偿责任)。
第三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比例见第二步)
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从五个步骤可以看出,在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医疗事故的实际赔偿金额是下无底线,上不封顶的。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确定,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由这三个因素出发,这次规定得比较细,一共是11个方面。一旦确定为医疗事故,将来的赔偿应包括,医疗费,包括病人的陪护费,包括病人在医院的就餐费,包括造成病人残疾以后,残疾的赔偿,以及造成残疾以后,他的残疾用具,病人的误工费,还有陪护人的交通费,病人从外地来的交通费,还包括了将来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他的16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所以这个项目规定是比较详尽的。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中的‘十费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