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依照订立合同的程序,经过要约和承诺,形成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即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两种方式:
一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二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合同以要约承诺的方式订立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的,最后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的成立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当事人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