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侵占罪中拒不返还的认定,侵占罪中他人财物的认定

侵占罪中拒不返还的认定,侵占罪中他人财物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2:35

占罪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是侵占罪的必备要件。

侵占罪中拒不返还的认定,侵占罪中他人财物的认定

1、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

2、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必须是侵占行为人作出的,这是本罪的必备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无合法理由而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中的他人财物不仅是指公民个人的财物,还包括国家或者单位的财物。

首先,刑法270条并未明确界他人范围仅指个人。

侵占罪中拒不返还的认定,侵占罪中他人财物的认定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和单位具有法律拟制人格,能够包含在刑法270条规定的他人的范围内。法条之所以未采用国家、单位、公民的列举式表述方法,可能属于立法的技巧,是为了避免列举式表述方式的累赘。

第三,将他人财物理解为仅指公民个人财产而不包括公共财产,范围显然过窄,不利于对公共财产的保护。在实践中,不乏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国家或者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情形。而将国家、单位财产列为侵占罪的保护范围,有利于打击那些不具备贪污罪、侵占罪主体资格,但非法侵占所保管的国家或者单位财产,数额较大,又拒不退还的人。这不仅有利于对公共财产的保护,也符合刑法侵占罪的立法目的。

温馨提示:
本文【侵占罪中拒不返还的认定,侵占罪中他人财物的认定】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