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疗纠纷调解,拟定和拿出调解方案,通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患方受到了多大的损害应当明确。包括:
(1)法律上的患方受损害后果。如医疗费、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残疾用具费等;
(2)依据各相关法律能够获赔的数额。如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行为有多大的过错应当明确。包括:
(1)医疗机构在诊、疗、管、护各环节是否存在过错;
(2)患者的损害是否疾病(或者入院前的损害)发展的必然结果,患者原有疾病(或者损害)是否不可避免地出现现有后果;
(3)医疗过错对现有损害后果有多大的参与度。
3、对前两项双方认可或者有说服力的。除了医患双方直接认可前述两项条件之外,通常需要权威、合法的鉴定结论。现有比较公正的鉴定形式为司法鉴定。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医学文献资料等;
证据必须说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其中,所有复印件必须以a4纸张复印,对于费用单据的复印,必须按照费用发生日期和种类或费用的出具单位进行分类,并展开平铺于a4纸进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