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烧死人如果是为了杀人而故意放火,则涉嫌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为放火导致他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放火烧死人,人犯已逮捕作案现场三十日后可以清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按主犯、从犯分别量刑;如果有犯罪嫌疑人在逃没有归案的,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侦查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四、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可没办法了,现在对山上点火很重视,惩罚也很严重,所以大多数人都能自觉遵守规则,少数人不注意造成了火灾,也要接受处理,但是,如果放火当事人被烧死了。也就没有责任人了。救好了火就可以了。
很多人都会选择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依据双方的出资规范,双方各取得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当双方由于运营等各种问题呈现矛盾的时分,要么想方法处理,要么就会依据股权去处理问题。
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太原市某游乐公司人身损伤赔偿纠葛检察监视案,再次停止了审讯。
据悉,赵某某与曲某某两个人生前都是太原市某文娱公司的股东,起初公司运营比拟好,两个人的关系也不错。但随着时间的开展,曲某某与赵某某由于运营问题发作了争论。二人发作争论后,赵某某蓄意纵火,想要把汽油泼到曲某某身上,引燃汽油烧死曲某某,结果赵某某操作失误引火上身,最终曲某某、赵某某两个人全部被烧死。
两人被烧死4年后,赵某某妻子毛某某成心坦白赵某某蓄意纵火事实,以赵某某在修理公司机械设备时被烧死虚假陈说为理由,向太原市游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对方赔偿。经过迎泽区人民法院停止公开审理,最终判太原市这家游乐公司赔偿赵某某家人93万余元。
经过迎泽区法院停止审理,搜集相关的证据,最终发现这起案件并不属于劳动争议。稍后,以法院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理由,向检察院提起抗诉。
经过太原市检察院审理调查,发如今这起案件中,立功嫌疑人赵某某的妻子毛某某成心坦白赵某某纵火事实,招致法院认定立功嫌疑人赵某某为公司雇员,做出了太原市某游乐公司向赵某某家眷支付赔偿93万余元的错误判决。最终,太原市检察院判决驳回毛某某的诉讼恳求。
关于这起案件,一些网友以为,像这种事情就应该追查毛某某的义务,她的行为能否曾经涉嫌诈骗?另外在这家公司中,股东之间发作矛盾,最终演化成成心杀人,结果杀人者的妻子又将事实掩盖,向法院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这种状况难道不应该追查她的相关义务吗?
首先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包括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
如果后果比较严重,还可能要承担刑法上的刑事责任:即可能构成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民事赔偿责任相对简单,损失多少,就赔多少.主要把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规定向你介绍一下: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说明:一、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危害公共安全的失火行为。本罪为结果犯,只有因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严重后果”是指因失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
二、本罪主体只有到年满16周岁才构成,同放火罪的14周岁不同。失火罪在特定条件下会转化为间接故意放火罪,即在失火后放弃扑救放任其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云南一小区火灾导致7人死亡,涉嫌人为纵火。那么这个纵火的人肯定要为死者负责,因为这个不属于天灾而属于人祸。真的非常疑惑,他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才选择纵火的,7条人命的消失真的让人太痛心了,希望警方能够尽快调查清楚真相。
大家有没有经历过火灾或者是洪水这一类情况呢小编以前经历过,下暴雨那次暴雨给小编留下了心理阴影,现在看到暴雨真的有点害怕。而那些在火灾当中失去生命的人,他没有经历了什么,每一次再看到有人因为火灾而失去生命的时候就特别难受,毕竟在这一些天灾面前,我们真的太过渺小,云南某一小区火灾导致7人死亡,涉嫌人为纵火,那么这个人为纵火的人就需要为这些死者负责,如果说这个人也死了,那么他的家属也要为这些死者负责。
这个事情并不是最近发生的,而是在2022年2月26号上午8:50的时候发生的。火灾是在10:14的时候被扑灭,在801室发现了7人死亡,而且这个火灾还涉及到其他用户,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纵火的,但是这个代价着实有些惨重。这个纵火的人他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他的家属有没有在事情发生之后询问过,希望相关的部门也能够通报一下。
案件一直都在侦查当中,有没有侦查出什么结果,毕竟大家都比较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这条人命不能就这样白白的消失,对于那7个人的家长来说,这真的是一个噩耗。我们在遇到火灾的时候,一定要学会逃生知道弯腰逃生,是要知道捂住口鼻,有湿毛巾的话尽量用湿毛巾捂住,这样也能够增加一分逃生的机会。
你这话说得极其幼稚可笑,放火烧山还想不坐牢,你以为这是好玩的?你都没看新闻吗?出了那么多山火,烧死那么多人,引起了轰动,自然对这种事情是极其敏感,不严惩不足以遏制,不足以平民愤。山里不知道会有多少珍贵的动植物,有多少别人的经济林,山林里面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有多少墓地等等。尤其是天气干燥,树叶很容易着火的,在风吹助燃下,很容易就烧成片的。放火烧山很容易引起迅速大面积燃烧,万一演变成美国那种,一下就烧几十公里去就恐怖了,你逃命都来不及。幸好没烧死人,没烧毁别人房屋,不然肯定判得更重。如果烧死人,你就等死吧。现在的人,法律观念这么淡薄,都一个个巨婴似的,任性妄为,难怪乱得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