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4:50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

公司法以上的规定,都是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所作的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就是上述所称的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

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

第一,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其认缴的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

(2)以货币方式缴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其以书面形式认缴全部股款;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抵作股款的股东、发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二、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同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行为是《公司法》第209条所明令禁止的行为。

3、必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划清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行为人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如果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一)伪造虚假基础关系,公司与股东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的注册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二)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

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

(三)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四)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帐,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五)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上文对“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以及“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刑事犯罪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抽逃出资,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行,更深一步讲,对外界是一种欺诈行为。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刑事犯罪的其他问题,如欺诈发行股票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温馨提示:
本文【抽逃出资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