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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怎样处罚信用卡恶意透支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6:2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包括六种情形: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哪些情形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怎样处罚信用卡恶意透支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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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该《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构成“恶意透支”有两个实质性条件,一是必须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催要,二是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二者同时具备。

哪些情形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怎样处罚信用卡恶意透支

对于前面所述的“限额”,该《解释》也作了具体的规定,即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就达到本罪数额上的立案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司法解释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该解释规定,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了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了法律的警示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范围。

信用卡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透支信用卡1万~10万元,不能归还的,属于透支数额较大,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定不能轻忽大意,及时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如何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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