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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认定集资诈骗罪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6:56

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

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k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认定集资诈骗罪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不应仅以此便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金融诈骗罪的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和犯罪数额的计算。

金融诈骗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重要标准,也是量刑的主要依据。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集资应当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集资名义进行诈骗的行为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应以犯罪论处,本罪的法定刑重于诈骗罪。单位犯罪,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认定集资诈骗罪要注意的事项

2、要严格区分一般集资行为和本罪的界限。有的集资行为投入项目发生亏损无法还款,很容易被认定为集资诈骗,一定要慎重。其主要区分是看(一)有无隐瞒真相进行骗取;

(二)投资项目是否确有其事;

(三)是否全部或大部投入项目;

(四)主观上是否想努力归还。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认定集资诈骗罪要注意的事项

不能因为项目亏损无法还款就推定是诈骗,这样会导致客观归罪的错误。

3、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一)目的不同,本罪有占有不还的意图;

(二)手法不同,本罪是以隐瞒真相骗取的方法占有他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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