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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8:22

金融凭证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自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诈骗数额达到10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l00万元以上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金融凭证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

金融凭证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如何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如何处罚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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