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在实践中一般是如何认定爆炸罪的?
(一)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爆炸罪侵害的对象是本条所列举的工厂、矿场、港口、仓库、住宅、农场、牧场、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以及不特定的人、畜。如果用爆炸的方法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或者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等交通设备,虽然使用的是爆炸的方法,也危害了公共安全,但由于破坏的是特定的危险对象,所以应当分别以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备罪处理。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爆炸犯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行为指向的对象是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物。
(三)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由于爆炸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所以法律规定这种犯罪处罚年龄的起点较低。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上文就是对于爆炸罪的概念,以及在实践中如何认定爆炸罪的简单介绍。在实务中,法官主要是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爆炸行为是否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来确定爆炸罪的量刑标准的。虽然爆炸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但是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只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此我们建议这类案件的被告人最好可以积极聘请专业的刑辩律师来为其处理诉讼,律师一定会尽最大努力为被告人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