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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定义,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3-09-06 17:31:54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第三人因此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保险合同即为最典型的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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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

如果第三人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协商解决方法,由此所受的损失由债权人承担。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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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基于对债权人的抗辩,可用以对抗第三人。

比如,债务人因债权人原因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可以对抗第三人,而不向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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