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一)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后者是行为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等。
2、法定刑不同。前者最低刑是10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判处死刑。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行为手段不同。抢劫枪支、弹药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即既侵犯了公共安全,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后者只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权利。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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