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常常被购房者疏忽,是因为购房者对合同所涉及的经济、法律问题不很了解,而一些开发商正是利用这一点,自行印制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者只能按照开发公司既定的思路来签订合同,就有可能进入陷阱、误区。
1、面积陷阱
不管是已建成或未建成的房地产,在购房合同中反映出来的房屋面积都最终以房地产产权登记的实侧面积为准。而一些开发商打“擦边球”,台同中的建筑面积虽然在产权登记时达到了标准,然而其中的公共分摊面积大大超过预定的标准,造成面积陷阱。
2、价格陷阱
虽然购房合同对于价格有严格要求,但一些开发商仍然钻空子使购房者蒙受损失。如合同中虽然双方签订了房屋面积计价条款,可是交楼时,开发商可能将房屋的建设配套费用增加,或者是让购房者交清物业管理费用后再准入住,这些都是不合理的。因为建设配套费用已打入建筑成本,进入合同签订购房价中,如果开发商任意提高配套设备规格,加大了建筑成本,就应由开发商负责;而物业管理费用属于购房者入住后的行为,其消费、付费应由购房者与物业管理部门另外签订。
3、交款方式陷阱
合同中对房价的规定,一是要将支付房款的币种(人民币或其他币)、每平方米价格、合计总价描述清楚后,要说明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先付一定金额,等房屋建设到一定程度,再付余款”二是付现金还是支票。一些开发商签约时回避自己的建设责任,一味要求购房者在x月X日前付款,而对房屋应建设到什么程度只字不提。
购房后,购房者往往碰上漏雨等等各种问题,而开发商常常回避责任,推托这是设计责任,那是水、电部门责任,让购房者枉跑路,却不能解决问题。所以购房人签约时要明确两点:
一是在合同中要注明,如有质量问题全部由开发商负责,当然除购房者自行破坏的外;
二是在合同中对房屋的结构及配套工程中的有关主要材料要有说明。
房屋合同有了纠纷,怎样处理,对此问题,购房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并明确协商解决的方式。总之,签订合同时,应将主要条款具体化,如日期最好要具体到X年X月X日,以防范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请律师把关,详细约定购房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