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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系列(四)

发布时间:2023-09-06 17:22:23

1.谭益善滥用职权、受贿案。

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系列(四)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建设站原工作人员谭益善在履行核查、验收危房改造户房屋是否达标职责中,明知其中26户不符合申报、验收标准,故意给予通过,致使国家损失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45.30万元。谭益善利用对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核查、验收的职权,先后多次收受危房改造户所送的好处费共计2.51万元。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谭益善有期徒刑二年。

2.符方敏受贿案

海南省东方市扶贫办原主任符方敏利用职务便利,在“贫困地区农户种植橡胶”项目的橡胶苗采购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围标,使东方晖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大部分橡胶苗采购项目。后多次收受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符某某行贿款共计60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方敏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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