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税收是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形式授权实施的行政征收活动。税收项目、纳税义务人(或称纳税人)、税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出租人,且营业税的计税基数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除依据合同法规定认定合同无效的一般原理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无效:租赁违法建筑的、违法转租的、转租超过原承租期限的。出租违法建筑包括出租人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以及出租人出租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出租违法建筑的,若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准,使得建筑物合法,则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违法转租导致合同无效,是指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若出租人明知转租但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丧失胜诉权。转租时,超过原承租人剩余租期的部分约定无效,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