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
(2)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3)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2、受托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1、委托人的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3)委托人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委托人逾期达一定期限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受托人无法开展工作的,受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受托人的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2)受托人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
(3)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返还已付的报酬,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