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定金合同中应当包括以下三项主要内容:
(1)定金的交付期限
定金的交付期限可以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前的任一时间,但不能迟于主合同的履行期限。
(2)定金的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担保法》第 91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其超过部分为无效。
(3)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定金罚则的适用。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写明定金罚则的,也必须注明一方当事人所预交的款项为定金。如未写明“定金”字样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担保法解释》第118条也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合同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定金的权利。
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是由一方支付给另外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若履行合同就相当于预付款,可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呢,应交多少定金呢,当事人应如何订立定金合同,这样的问题最好先问问专业的律师,毕竟签订定金合同就意味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切不可盲目的交付定金,否则有可能面临无法要回定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