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