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

发布时间:2023-09-08 10:41:50

1、承担后果的义务

代理行为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自己处理事务,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除紧急情况外,代理人不能超越委托人的授权权限擅自处理事务,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事务。因此,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代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其最终的结果不管是对委托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

2、承担处理事务费用的义务

土地登记代理人受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在授权委托土地登记代理处理事务中,对于处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可以用两种方式解决:

(1)预付费用。委托人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约定合同时,可以预先支付给土地登记代理人处理事务的费用;

(2)偿还费用:土地登记代理人在处理事务时发生的垫付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

3、支付代理佣金的义务。

委托人在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人为其代理的业务成果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支付土地登记代理的劳务报酬。一般代理佣金要考虑代理事项的数量,也应考虑业务质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需要在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和方式中予以体现。此外,任何形式的代理佣金的拖欠和减少均视为委托人的违约行为。

4、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委托人必须及时向土地登记代理人提供开展代理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如在办理土地登记的过程中,委托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用地资料、权属资料及其他必备资料等。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

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1、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2、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3、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4、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对受委托人的赔偿作了如下规定: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温馨提示:
本文【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什么义务,受委托人有什么义务】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