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公司注销了,又重新成立一个新公司,那么它的商号权就此丧失,而商标权可以发生转移,办理商标转让即可归属于新公司名下。
2、注册机关不同。商标权获得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而商号权获得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
3、权属性质不同。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在我国,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有些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立法中,会将商号权作为知识产权来加以规定,认为商号权也具有一部分知识产权的属性。
4、权利范围以及时效性不同。商标权的行使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商号权的行使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5、适用法律不同。商标权人按照《商标法》的规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号权人按照《公司法》或者《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
6、表现形式不同。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商号只能通过汉字来表现。
7、权利的实现程序不同。商号权:申请人向所在辖区的工商局递交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同时,也就获得了商号权。而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申请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异议等程序。
8、同一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权,但是却可以拥有多个商标权。
一、商号与 商标 的区别是什么 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 商标权 属 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 商标法 》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按照《 公司法 》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管辖 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 而商号权仅比照 民法典 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 注册商标 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二、商号和商标有哪些不同 商号又称厂商名称,是企业的名字,商号是工业产权的一部分。与商标一样受法律保护。其作用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和一定行业中,识别不同的企业。而且识别的是整个企业,商标的作用是区别一个企业的商品和其他企业的商品。 商号必须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件》进行登记才能取得和使用,并按该《条例》规定使用和进行管理,商标必须按 《商标法》进行管理和使用,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 商标注册 和商号登记的法律效力范围不同。一个商标一旦获准注册,那么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其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或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而对商号则实行地域性保护,商标和商标还有一点区别,就是一个企业可以使用和注册很多商标,而商号只有一个。 商标与商号又存在着紧密联系,它们往往同时出现在同一商品或商品包装上,而且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共同起着识别的推广的作用。 不管是商号还是商标,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讲都是很专业的东西了。现实生活中我们比较常见的是商标,但对于商号相信大家也不会太陌生,尤其是广告中的那种“百年老字号”,其实也就属于商号了。商标与商号之间有不一样的地方,上文也作出了介绍。
商号权与商标权的比较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商标权的客体为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区别商品和来源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具有具有人身权属性;
2、注册机关不同,商标权的获得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而商号权的获得是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递交申请;
3、权属性质不同,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4、权利范围以及时效性不同,商标权的行使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使用期限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
5、适用法律不同;
6、表现形式不同;
7、 权利的实现程序不同;
8、同一商事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号权,但是却可以拥有多个商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中止案件的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
商标 与商号的区别在哪里 (1)对于商标和商号,它们的功能和作用是不一样的。 首先,从商标和商号的概念可以看出,商标主要是针对商品来说的,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区别于不同经营者之间的商品。而商号是针对企业来说的,商号的主要功能是区别于不同经营者之间的企业。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企业或者是一间公司只能是拥有一个商号,而不可以拥有多个商号,但是商标不一样,如果一个企业或者一间公司拥有多种不同的商品,那么根据商品的不一样可以注册多个商标。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之下,商号可以用来当做商标使用,但是反过来,商标却不可以当做商号来使用。 《 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 注册商标 ,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 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2)商标和商号在表现形式上也是不一样的。 对于商标和商号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当中有具体的规定,对于商标来说,在表现形式上面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例如,可以使用相关的数字组合、可以使用相应的图形来表示、可以使用中文的拼音来表示、或者是其他的英文字母等素材,商标可以使用某素材来单独表示也可以使用全部素材综合结合一起来表示。而对于商号而言,按照规定,只可以使用汉字来组成,并且汉字有一定的字数限制。 (3)商标和商号在使用的时候其范围和效力也是不一样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 中规定,在取得 商标权 之后,通过合法途径注册并成功的商标,其使用范围是在全国之内都是有效的,但是商标权的使用是具有时间限制的,初次注册的商标使用的年限一般都是十年,在到达使用年限之后,可以对商标进行续期。对于商号来说,商号权在使用的时候是具有一定的地域限制的,但是,商号不同于商标,商号的使用时间是没有相关限制的,可以终身使用。
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区别有:商标权的客体注册商标,是区别一企业的产品与其他企业的产品的标志,而商号权的客体商号只是区别企业本身的标志;商标权的效力及于全国,而商号权的效力只及于商号的登记地区。但是,商号权人按商标法的要求,将其商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则可得到与注册商标同样的保护。顺便提到一点:除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其名称的特取部分,只要符合商标注册条件的要求,例如南通锅炉厂的南锅二字,亦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1、功能不同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份联系更紧密。
2、适用法律不同在我国,商标制定有专门的《商标法》,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权受《商标法》保护我国并没有制定关于商号的专门法律,商号的注册和使用主要是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的,商号权的保护也仅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3、既有商号标记又含有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国外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外国进行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4、地域效力和时间效力不同商标权的保护有一个法定的期限。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而商号权并没有法定的期限,它与企业同商标权的地域效力遍及全国或更大的范围,而商号专用权除全国性的企业外,般只在登记主管的管辖区域内发生效力。目前,在发达国家里,企业将商号名称的一部分取来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普遍的做法。如日本的“日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护,值得每一个中国企业经营者借鉴5、登记原则及程序不同商标的注册,中国大陆目前实行的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即除规定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外,其商品是否中请注册商标皆不做规定。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可依据《简标法去》的规定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发放《商标H证》,即取得注册商标权。中国大陆目前对商号登记是采用“强制登记”的原则,商号的取得必须经过登记,未经登记的商号不得使用。
一、商号和 商标 的区别表现在哪里,有哪些不同?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是: 1、功能和作用不同 首先商号是用来区分不同的企业,而商标是用来区分不同的商品。一般而言一个公司和企业只能有一个商号而对于商标而言则可以根据不同的商品来 注册商标 ,在一定情况下商号有些时候还能作为商标使用,而商标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以的。
2、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商号一般只能用两个以上的汉子组成,而根据我国《 商标法 》的规定,对于商标而言是可以采用数字、图形、拼音、颜色和英文字母等来组合运用。这也可以看出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
3、使用的范围和效力不同 中国对于 商标权 的规定是商标一旦注册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有效的,而且对于商标权的使用年限也规定在有效期十年,在过期后可以进行续展而商号权则是有一定的区域限制,首先要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后在一定的区域内使用,但是对于商号的使用期限这没有限制,即只要一经通过就可终身使用。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商号(又称:企业标志,厂商标志)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使用权。
2、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志。 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志来区分产品或服务。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关联而存在, 商标侵权 属 知识产权 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 商标注册 和使用,具有专有权。其专有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 公司法 》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管辖 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在我国,商标权有专门的商标法保护而商号权仅比照 民法典 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 商标与商号一字之差,但是区别确是很大。商标的概念我们比较耳熟能详,但是商号我们却很少听说,事实上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同时也应该注册商号。但是商标是有着一定的固定期限的,到期需要进行延期,否则将会失效,但是商号一经注册就不会过期也不涉及续期。
从定义上看,商号主要是指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简单说就是企业名称。而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一种商品与他种商品区别开来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和颜色,以及上述诸要素组合而成的可视性标志,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标识。
商号与商标其实是两个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有的商标可以登记为商号,有的商号也可以注册为商标。由于商标权与商号权高度的相似性,所以两者常常被标示在同一种商品上。比如卫龙食品发展集团是商号,而卫龙则是其旗下辣条产品的商标,娃哈哈集团旗下以“娃哈哈”为商标的有矿泉水、乳饮料等。
两者最大的相同点就是都具有区别性功能。商号和商标都能够将一种商品与他种商品很好地区别开来。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它反映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特色,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以防止与他人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相混淆。
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表现了经营者的人格性和经营性,其目的是将自己的营业与其他人的营业相区别,以避免在各种活动中与其他经营者发生混淆,使公众误认。
当然,商号和商标作为企业的产权,都是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不仅具有排他性,而且都可作为经济财富依法进行交易转让。
两者之间的不同则主要表现在各自分属的不同领域。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因此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才能得到法律保障。我们常喝的牛奶,有人选择伊利,有人倾向于蒙牛,就是对商标的认牌购物。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的是厂家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就像超市中的方便面品牌,有的产自统一企业,有的来源于今麦郎食品。
而且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进行续展才能继续享有商标权,商号权随企业同生共灭,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商标权在全国具有效力,商号专用权除全国性的企业外,一般只在登记主管的管辖区域内发生效力等等。
随着企业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或特取部分用来注册成商标,或者将已注册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通过商标与商号的统一化、一体化经营,这确实是实现品牌宣传最大化的有效方式。但是中细软知识产权小知还是提醒各位知己,由于注册商标需要具有显著性特征,很多情况下一些商号不宜也不能成功注册为商标。
1.商号一般是指在所管辖工商部门核定的字号,商号,例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商标则是由国家商标局统一审查核准的专用权名称,商号是指在某一地区可禁止他人使用的字号商号等,商标则是全国性的
2.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