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在公司任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关系: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股东单方面解除;其他。仅为公司股东身份,未在公司任职的,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