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若交强险部分不足以足额赔偿损失,若您投保了车辆商业险,扣除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理赔;若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则由您个人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