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的财产如果属于受害人的,一般会返还给受害人,其他的一般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一、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二、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三、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