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安全退出的办法如下:
1、取得实际出资人的许可,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2、取得实际出资人的许可,请求公司回购股份;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实际出资人登记为显名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