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农村宅基地转让,赠与,房屋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转让,赠与,房屋怎么确权

发布时间:2023-09-09 00:06:41

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在本集体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赠与宅基地上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以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农村宅基地转让,赠与,房屋怎么确权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申请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的,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办理登记。

温馨提示:
本文【农村宅基地转让,赠与,房屋怎么确权】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