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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刹车被追尾谁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9-09 00:07:48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前车急刹车造成后车追尾的,前车主要责任。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急刹车被追尾谁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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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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