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驾驶证交警认可,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用于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与实体驾驶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持电子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没有发生事故,以及没有违法未处理的情形下,遇到交警执法时,没有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可通过微信程序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执勤民警视其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由正页和副页两部分组成。其中,正页主要包括驾驶证基本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用于验证信息的二维码和一维码等内容;副页主要包括驾驶人住址、发证机关、驾驶记录以及准驾车型代号规定等内容。主要特点有:
一是统一性。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是实时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
三是安全性。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验证比对,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有效防止篡改、伪造,保证电子驾驶证真实唯一、安全可靠。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