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车4小时未休息属于疲劳驾驶。
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机动车辆驾驶人存在连续驾驶中型以上的载客汽车或者是相关的运输危险品的汽车超过4个小时而没有停车休息的,都是属于疲劳驾驶,或者即使停车休息,但是不足20分钟的,也可以算是疲劳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