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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09 00:24:21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起因条件。起因条件包括四点,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应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具备的条件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第二,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第三,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能及于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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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

第五,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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