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数个,可向任何一个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地域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针对合同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针对侵权案件,还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来管辖。所以,你必须到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去立案,才会被受理。比如,被告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北京朝阳区,就应该由北京朝阳区的法院来管辖。
(2)级别管辖。一般的案件都是由区、县一级的基层法院管辖。如果案件标的额很大,如超过5000万,就应当在北京一中院或者二中院来受理,而不是区县的基层法院受理。
一、提起民事诉讼,一般应当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同一诉讼有几个被告,而住所地又各不相同的,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二、下列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由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由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向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五、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向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六、因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向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八、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因继承发生纠纷,向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针对合同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针对侵权案件,还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来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当然不是了。
首先,一般情况下,一个区只有一个法院,也就是区法院。此时,不涉及所谓“哪个法院都行”的问题,因为只有一个。
期次,确实存在着一个区可能有多个法院的情况。因为我国法院分为四级,基层、中级、高级、最高。在物理空间上,一个区除了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甚至最高法院亦可能在这个区。比如最高法院就在北京市东城区,而东城区当然有东城区人民法院,所以在北京市东城区就至少有东城区法院和最高法院两个法院。
但是一个区即使有多个法院,也不能随便想去哪个去哪个。我国对于各级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绝大部分案件都是归基层法院管,除非涉及的标的额达到规定的数额,或者有涉外的因素等等。
最后,每个区都有一个法院,那案子具体应该去哪个区呢,这又涉及法院对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个案子要起诉到哪里,法律已经规定好了,当然法律也留了一定的选择空间,但是也很有限,并非想去哪个法院就去哪个法院。
办理离婚诉讼可以立案的法院有: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其他法定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