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使用许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收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且协议应当载明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许可费用等主要内容。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