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具体如下:
(一)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法人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