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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谁出

发布时间:2023-09-09 00:37:11

交通事故责任未认定,机动车承包交强险的,医药费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先行垫付,或者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未定责前医药费谁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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