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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监有什么作用

发布时间:2023-09-09 00:37:01

收监是罪犯被执行刑罚的开始,是对罪犯人身自由的约束。由于剥夺自由权较为严苛的行为之一,因此收监的作用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并防止其再度犯罪,保护其他公民与公共社会的安全。

收监,指关进监狱,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

收监有什么作用

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一、收监对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见,我国刑罚执行机关收押的对象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

二、收监机关:

收押机关主要有监狱、拘役所和看守所三种。

根据《监狱法》第2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但是,对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罪犯,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即有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拘役所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执行,远离监狱的,可放在看守所内执行。

因此收押机关主要有监狱、拘役所和看守所三种。

三、收监条件

1、必须是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

2、不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况。

收监有什么作用

3、必须具有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

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四、收监程序:

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1、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

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2、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

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3、人身和物品检查。

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

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

4、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5、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

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

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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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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