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否随时要回来

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否随时要回来

发布时间:2023-09-09 00:42:20

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可以随时要回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七岁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使是纯获利益行为,也是无效。送给七岁小孩手机的行为无效,手机所有权自始没有转移,所以可以随时要回来。

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否随时要回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温馨提示:
本文【送给七岁小孩一个手机,能否随时要回来】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