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符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的起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满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