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使用自己注册商标是否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使用自己注册商标是否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3-09-09 00:47:03

使用自己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商标权人在未按照核准注册的商标来使用的情况下,即使没有改变注册商标,而是与其他商业标识一起使用,构成整体上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包装装潢近似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反之商标权人在核定注册的商品类别上按照法定形式使用的,则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使用自己注册商标是否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温馨提示:
本文【使用自己注册商标是否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