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出质后所有权虽然仍属于著作权人,出质人不能自由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