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的商标被撤销后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的。但如果一年内对相同商标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将不受理。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