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

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2023-09-09 00:47:03

一般来说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离职证明是单位给个人开具的原件的,是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的,公司不给原件的,可以和公司协商处理。

一、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
本文【离职证明不给原件是否可以】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