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由其自身全部财产承担,股东不需要额外以自身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对于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该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